外貿出口美國客戶要棄貨,公司也棄貨還需要繳納關稅嗎?
一個(ge) 做美國外貿的網友遇到棘手的問題,在論壇求助網友,他們(men) 發了一票貨出口到美國,貨物到港後客戶卻選擇棄貨,理由就是進口關(guan) 稅太高。
兩(liang) 個(ge) 月後貨代找到他們(men) ,他們(men) 公司決(jue) 定要棄貨,但貨代要他們(men) 出棄貨聲明,聲明裏麵還要他們(men) 承擔關(guan) 稅,他就很納悶,貨物都沒清關(guan) ,怎麽(me) 還要交關(guan) 稅?
而且他們(men) 的貿易方式還是FOB,關(guan) 稅不應該是客戶繳納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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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理來說,FOB條款下,網友的責任已經完成了,貨物安全送上船,並且已經到達目的港口,其他的環節就是客戶的事情了,和網友無關(guan) 。
那為(wei) 什麽(me) 貨代會(hui) 來找網友要出棄貨聲明呢?
在網友的後續透露中我們(men) 知道,是因為(wei) 這個(ge) 美國客戶一直聯係不上,就說了不要貨之後,就徹底消失了,不管不顧的。
在港口堆積了兩(liang) 個(ge) 月後,堆存費也一直在增加,貨代找不到收貨人,隻能找到他,於(yu) 是才有了這回事。
其實在FOB條款下,這件事是和網友無關(guan) 的,即使貨代找過來,也可以不必理會(hui) ,讓他去找收貨人解決(jue) 問題。
貨物已經到港,客戶想要棄貨也是他們(men) 要出棄貨聲明,他想逃避責任也是沒有辦法的,海關(guan) 會(hui) 找到他處理的。
要知道棄貨聲明一般都是以進口商的名義(yi) ,是一份自願放棄貨物所有權的正式文件,是和發貨人無關(guan) 的,如果你也遇到這樣的事情,還請不用擔心。